签合同时只看工资就签字?必须看的条款有哪些?
签合同时只看工资就签字?必须看的条款有哪些?
匿名用户
拿到劳动合同,很多人看完工资数字就准备签字。但工资只是合同里的一条,期限、岗位、工时、竞业限制这些条款同样直接影响你未来几年的处境,签之前逐条看完,比出问题再补救省力得多。
先核对必备条款是否齐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写明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缺项可以要求补齐再签。劳动报酬不要接受“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这类写法,应写清基本工资、绩效、补贴的构成和发放时间,这直接决定加班费和离职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社保要问清缴纳基数是按实际工资还是按最低标准,后者是常见的隐形损失。
期限与试用期:记住几个硬性上限
- 合同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合同,试用期最长六个月。
- 同一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续签时再设试用期不合法。
-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合同类型是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还是以完成任务为期限,也关系到岗位稳定性和到期补偿的适用。
工时休假与竞业保密条款
工时要看清是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还是不定时工作制,后两种需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未经审批的,加班仍应依法支付加班费;年休假、调休和加班审批规则也建议逐条看清。竞业限制条款要重点审读:法律上它只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且单位须在限制期内按月支付经济补偿。若合同写着“离职后不得从事同类工作”却只字不提补偿,可以要求修改或删除。违约金同理,法律只允许在服务期培训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下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其他名目的违约金条款缺乏依据。
签字之前,把面试时口头承诺的奖金、调薪、远程办公等写进合同或补充协议,口头承诺发生争议时很难举证;附件里的员工手册和规章制度会一并生效,考勤、扣款、离职流程都在其中,不要只翻正文。合同文本应由双方各执一份,自己那份务必妥善保管。各地实践差异不小,以上是通用要点,具体到你的合同,建议逐条比对原文,拿不准时咨询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律师。